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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06-01 14: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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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119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重油加工路线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建设连续重整装置、芳烃抽提装置、气体分馏装置、烷基化装置、聚丙烯等装置,原1#、2#渣油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渣油加氢装置,重油催化裂化装置改造为催化裂解装置,配套改造完善储运、给排水、供热供风、供电和凝结水回收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6022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原料用能384886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47593万千瓦时、催化烧焦消耗量不高于20.07万吨、燃料气消耗量不高于9.58万吨、丙烯消耗量不高于25万吨,年煤炭消耗量减少26.99万吨、石油焦消耗量减少9.47万吨;项目24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不高于87.32千克标准油/吨、80.75千克标准油/吨、50.11千克标准油/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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