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50号
明阳韶关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池厂房、组件厂房、总装厂房、产品仓库、特气站、化学品仓库、危废和固废仓库、废水处理站、倒班宿舍及食堂、门卫室以及生产及消防水池等设施。项目设计年产风力发电机组42640吨(200台)、M10高效异质双面电池2吉瓦、异质结组件1吉瓦。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625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3153万千瓦时;项目电池片单位产品可比电耗不高于5.33万kWh/MWp,电池组件单位产品可比电耗不高于1.76万kWh/MWp。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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