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48号
广东屈臣氏饮料制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立体仓库、化学品库和污水站等建构筑物,主要生产设施包括易拉罐装生产线、PET瓶装生产线、饮用水吹灌旋生产线、蒸馏机和果汁超洁净生产线等。项目设计年产茶饮料2.385万吨、碳酸饮料13.515万吨、果汁饮料1.67万吨和饮用水47.16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000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571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33055吨;项目茶饮料(易拉罐装)、茶饮料(PET瓶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28.24千克标准煤/吨、33.89千克标准煤/吨,碳酸饮料(易拉罐装)、碳酸饮料(PET瓶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14.12千克标准煤/吨、22.59千克标准煤/吨,果汁饮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08.45千克标准煤/吨,饮用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89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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