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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12-24 1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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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1〕79号

  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集科技创新、产业孵化、项目加速、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医药产业园区,主要建筑包括1栋综合楼、8栋医疗器械加速器高层无污染厂房、4栋生物医药加速器高层无污染厂房、1栋配套用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512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692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61056吨;项目研发办公、一般商铺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7.8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7.6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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