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1〕79号
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二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集科技创新、产业孵化、项目加速、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医药产业园区,主要建筑包括1栋综合楼、8栋医疗器械加速器高层无污染厂房、4栋生物医药加速器高层无污染厂房、1栋配套用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512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692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61056吨;项目研发办公、一般商铺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7.8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7.6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