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2〕12号
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核准变更的请示》(湛港国际办〔202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部署,满足湛江港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快速增长的运输需求,巩固提升湛江港作为西南地区传统出海口功能,同意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项目代码为:2016-440800-55-02-804694)建设内容调整为:建设2个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及相应配套设施,可减载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舶(经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核定后),设计年通过能力142万标箱,使用港口岸线646米。
二、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9.6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为银行贷款。
三、项目核准变更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粤交规函〔2022〕181号、粤自然资海域〔2022〕859号、湛府办函〔2022〕35号、湛交函〔2022〕56号、湛国用(2015)第00069号。
四、其他事项仍按照粤发改交通函〔2017〕5751号、湛发改交通函〔2018〕1228号执行。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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