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财金函〔2017〕5961号
为建立健全广东省企业债券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企业债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我省企业债券工作实践,我们起草形成了《广东省企业债券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2017年11月25日止。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传真:(020)83138694
电子邮件:fgw_cjc@gd.gov.cn
附件:《广东省企业债券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13日
>>征集结果
截至2017年11月25日,我委未收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反馈。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