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价局关于物业估价审定费收费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深物价[1998]98号
市国土局: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211号《关于物业估价审定费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你局所属的物业估价所收取的物业估价审定费应立即停止收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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