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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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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医药管理局、省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
计委等5委部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检查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       粤价[1998]129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卫生局、医药管理局、贸易委(商业局),广州军区后勤部:
    现将国家计委、卫生部、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检查的通知》(计价检[1997]260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形式
    全省药品价格检查由省物价局牵头,会同省卫生厅、医药管理局、贸易委员会共同组织落实,具体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方法
    此次药品价格检查由省统一组织,采取以同级检查为主,下查一级与联合办案为辅的办法进行。对部分有重要线索,问题重大或地方检查阻力较大的案件,由省物价局(省物价检查所)与当地市、县(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对广州地区外的省属、中央或部队以及外资(包括合资)驻粤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医疗单位)的检查,省采取直接、委托或联合检查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范围、内容和政策依据
    (一)范围、内容 
    本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按计价检[1997]2600号文的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是自1997年6月1日我省实施《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以来,省内各生产(含“三资”、部队、乡镇企业)、经营批发、零售、医疗单位(含部队医院)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情况,同时,对在我省生产或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有否执行我省药品价格登记公布制度情况一并列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此外,各地在检查医疗单位时,有关医疗收费执行情况是否列入本次专项检查范围,由各市自行确定。
    (二)对1997年6月1日我省药价整改以来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依据。
    1、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发布〈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价[1997]85号);
    2、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贯彻〈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1997]137号);
    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中药材价格管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6]248号);
    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生物制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轻字[1992]177号)中有关计划外生物制品部分;
    5、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药品价格作价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价[1998]131号);
    6、其它有关药品价格定价文件(详见附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广东版)、广东省物价局《广东价格报》刊登的《广东省药品价格公布》公布的企业按国家作价办法规定制定的药品价格,可作为检查认定药品流通环节作价有否执行国家规定的参考依据;
    8、广东省物价局近期下发的有关药品价格管理政策文件。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1998年5月15日至7月31日;检查整改阶段为1998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五、几点要求
    (一)各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重点检查后,省将由各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巡视、督导。
    (二)各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于1998年9月20日前,向省物价局(省物价检查所)报送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及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其它有关药品价格定价文件目录

其它有关药品价格定价文件目录

    (1)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颁布第一批中央管理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59号)
    (2)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对13家企业生产的第一批公布价格的中管药品实行单独定价的通知》(粤价[1998]10号)
    (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下达硫酸妥布霉素针等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131号)
    (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部分省管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175号)
    (5)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核定头孢氨苄泡腾片等化学药品厂、销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231号)
    (6)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替硝唑片等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55号)
    (7)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颁布第一批中央管理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59号)
    (8)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珠海、深圳、汕头产部分中管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89号)
    (9)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三嗪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96号)
    (10)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头孢噻肟钠药品厂、销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297号)
    (11)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制定罗红霉素等新药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303号)
    (12)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核定肌苷口服液等化学药品厂、销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312号)
    (1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天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头孢唑啉等注射液价格问题的批复》(粤价[1997]341号)
    (1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对13家企业生产的第一批公布价格的中管药品实行单独定价的通知》(粤价[1998]10号)
    (15)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头孢克罗等药品厂销价格的批复》(粤价[1998]19号)
    (16)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省管中成药厂、销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176号)
    (17)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补脾益肠丸等中成药厂、销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54号)
    (18)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制定(调整)三九胃泰胶囊等药品厂、销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285号)
    (19)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单味中药饮片浓缩颗粒价格管理权限的复函》(粤价函[1997]478号)
    (20)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单味中药饮片浓缩颗粒药品作价办法的复函》(粤价函[1997]495号)
    (21)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核定双黄连胶囊等中成药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323号)
    (22)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海尔根针等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174号)
    (23)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关于口服青霉素V钾片等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183号)
    (2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关于胃必治等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00号)
    (25)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制定菲迪克止咳糖浆等一次性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32 号)
    (26)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司巴乐等进口、国产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276号)
    (27)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优宁等47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7]304号)
    (28)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联邦镇痛膏等一次性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价格的批复》(粤价[1997]313号)
    (29)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爱可松等150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8]23号)
    (30)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人血白蛋白等49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8]40号)
    (31)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核定瑞怡宁等21种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的通知》(粤价[1998]49号)
    (32)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丙硫氧嘧啶等22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8]94号)
    (33)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立止血等10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粤价[1998]117号)
    (34)广东省贸易委员会、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内贸部、国家计委关于下达降纤酶价格的通知》(粤贸[1997]98号)
    (35)广东省贸易委员会、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下达促肝细胞生长素、果糖二磷酸钠、凝血酶、银杏叶片价格的通知》(粤贸函[1997]158号)
    (36)广东省医药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转发部分麻醉药品出厂价的通知》(粤药局生[1997]106号)
    (37)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分血价格的复函》(粤价函[1997]531号)
    (38)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2(悦康仙)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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