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
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 粤价[1998]100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羊城铁路总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省铁路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计电[98]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我省境内铁路货运延伸服务收费的新规定待国家计委、铁道部批准后另行公布,在新规定未出台前,全省铁路货运延伸服务收费仍按我局粤价[1995]148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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