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头孢拉啶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暂行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3-18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的规定,我局已将头孢拉啶等部分未公布价格的补充剂型规格品价格上报国家计委审核。为方便企业销售,现将我局核定的价格下达给你们,请通知各有关单位,在国家审定下达其价格前,暂按我局核定的价格自2002年3月15日起执行。

附表:头孢拉啶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暂行价格表

序号 类别 医保编号 药品名称 剂  型 规  格 计量单位 最高零售价(元) 备  注
GMP 非GMP
1 18 头孢拉定 注射剂 2g 14.25   新规格
2 17 头孢氨苄 干混悬剂 125mg/5ml ,60ml 12 9.2 新剂型
3 72 环丙沙星(悉复欢) 片剂 100mg×10片 8.4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72 环丙沙星 软膏剂 10g:30mg 7 5.4 新剂型
4 154 布洛芬 缓释片 300mg×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