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
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的函》(财综字[1999]144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323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国家规定的试行期内遵照执行。
请省审计厅通知省审计协(学)会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收费收入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的函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财综字[1999]144号
审计署:
你署关于申请设立和核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审函[1999]8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执业素质,加强企业内部监督,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同意你署在广东等省(市)组织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试点时,收取报名考务费。
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报名考务费应实行单位财政归口管理,专项用于制卷、考务管理、考试场租、上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管理费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五、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报名考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分别缴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核拨。
六、收费单位应建立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范围,并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自觉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计价格[2000]323号
审计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的函》(财综字[1999]144号)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和省级内部审计协(学)会组织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时,可收取报名考务费。现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人50元,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0元。
对就读审计、会计专业的本科本和研究生,减半收取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对从事审计、会计专业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免收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
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的报名、考务费由省级内部审计协(学)会统一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总收入的50%上交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含统一上交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费用)。
三、各执收单位收取报名、考务费,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0年3月1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前应按规定重新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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