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节能审查验收程序和标准,强化节能审查闭环管理,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16(节能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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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