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鼓励采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我局联合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附上姓名及联系方式。同一法人单位在省内有多个分支机构的,请统一由省内管理层机构名义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910,广东省能源局(节能处),邮编510031;电子邮件请发至:nyjjn@gd.gov.cn。
附件: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