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省电力行业协会,有关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做好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409号)要求,我局委托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电动汽车服务专业委员会负责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运行维护等工作。为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统一信息交互协议,加快建立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省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全省公共充换电设施高质量接入。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要按照新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接口说明书》(以下简称《互联互通说明书》,见附件1)要求,全面实现高质量接入省服务平台,完成新平台注册、与省服务平台接口对接、接口改造和联调工作(操作手册见附件2),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请各单位将联系人信息4月底前(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报至省服务平台,7月30日前完成存量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和联调工作。
二、积极推动省服务平台与各地市平台互联互通。省服务平台已实现与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请各地市平台按照指引完成与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按规范定期向省服务平台推送市级平台数据。
三、大力推进省服务平台与电力能源数据互联互通。为提升省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能力,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将配电网络布局和充换电设施报装、负荷、电量等相关电力数据与省服务平台进行交互,助力省服务平台支撑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安全监测、运营商评价、车网互动等功能。
四、持续开展接入数据治理工作。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持续提升接入数据质量,全面梳理在运充换电基础设施数据,做好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推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省服务平台要做好接入平台的数据整理,确保上报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数据和对外发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五、不断提升省服务平台实用化水平。省服务平台要做好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平台力量,确保平台服务好运营商、车企、车主和政府有关部门等。省服务平台要提供公平服务,做好数据保护,协助支撑政府部门做好监测监管。各级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省服务平台,支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平台建设运行单位提出本地个性化开发应用需求。
附件: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接口说明书
2.运营商注册和接入操作指引
3.运营商联系人信息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020-83138595;平台管理,梁工,13126785918,anqiliang0628@foxmail.com;平台技术,孔工,17783635365,钟工,1357049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