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中心等单位牵头起草了《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能源消耗计算与限额》《棉印染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聚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等地方标准(见附件1—8),并已纳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写在《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于2024年12月13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蒋帮镇
电 话:020-83138594
传 真:020-83138665
E-mail:nyjjn@gd.gov.cn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
. 2.《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编制说明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能源消耗计算与限额(送审稿)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能源消耗计算与限额》(送审稿)编制说明
5.棉印染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送审稿)
6.《棉印染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送审稿)编制说明
7.聚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送审稿)
8.《聚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送审稿)编制说明
9.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