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39号,见附件)转给你们,请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申报要求自愿组织项目申报,经严格审核后推荐上报不超过1个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1月20日前通过党政内网发送至省能源局,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步寄送至省能源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305号大院10号楼912室),申报材料名称为“XX市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申报材料”。省能源局将牵头委托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国家。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3)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39号)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泽展,020-83138704;耿园园,020-83138598)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