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各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115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四季度历来是电力生产建设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近期,我省电力建设人身事故仍有发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第四季度特点和企业实际,全面分析面临风险,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安全有序,确保电力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全面加强电力建设、生产和运维管理,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加强“三外”人员安全管理,规范作业安全管控,突出抓好高处作业、电气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风险控制,强化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纠正违章违规行为,确保作业风险可控在控。
三、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各能源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加强对电力企业、特别是事故企业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混乱、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及其人员,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产等措施从严从快处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局。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115号)
2.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光奋,020-83138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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