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有关规定,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1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16(节能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8594。
电子邮件请发至:nyjjn@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