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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安全监管处 时间:2023-04-26 16: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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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各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4月19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

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及部分专家,根据近年来电力生产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电力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2014年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本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简称《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电力企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的有关要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入脑入心。

  三、地方政府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的有关要求。

国家能源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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