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3〕5号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Ni-MH可充电电池生产线、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和PACK(电池组)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研发中心、仓库、宿舍楼等,主要设备包括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分条机、制片卷绕一体机、对辊机、贴片机、化成柜、隧道炉、烤箱等。项目设计年产Ni-MH可充电电池28200万只、小型软包聚合物锂离子电池12804万只、扣式锂离子电池4947万只、中型软包聚合物锂离子电池7857万只、PACK4352万套,合计电池总容量114945万安时。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058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6390万千瓦时;项目锂电池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299.98千克标准煤/万安时、镍氢电池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74.33千克标准煤/万安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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