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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11-17 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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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258号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 20 万 m³/d 常规处理工程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和建设100万m³/d常规和深度水处理工程、120万m³/d回收水及污泥处理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混合格栅及预臭氧接触池、立体叠合池、单层平流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池、炭砂双侧滤池、泵房及配电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等,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卧式离心泵、反冲洗水泵、鼓风机、臭氧发生器、潜水泵、空压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942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665万千瓦时;项目自来水(制水)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不高于44.22千瓦时/千立方米,自来水单位产量能耗不高于0.653千克标准煤/(米·千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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