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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2 号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12-24 1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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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1〕69号

  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工程(2 号机)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1套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2号机),包括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和1台汽轮发电机等,同步建设脱硝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921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47722万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231947万千瓦时、供热量549.33万吉焦;项目年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8.51%,热电比65.79%,供电标煤耗不高于168.61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煤耗不高于38.34千克标准煤/吉焦。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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