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人案函〔2021〕5号 (A类)
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芷君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落实光伏扶贫项目能源补贴政策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光伏扶贫项目纳入补贴补助目录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光伏扶贫项目需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通过审核后方能纳入国家扶贫补助目录,而我局没有相关权限登陆、查看、操作该系统,对代表所提出的4个项目纳入国家扶贫补助目录事宜,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厅做好相关工作。
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用于扶贫部分的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或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当地扶贫发电收入结转机构,由扶贫主管部门监督拨付使用,具体资金拨付情况建议会电网企业和财政部门。
三、加强光伏电站管理模式的指导
关于项目运营管理、收益分红、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问题,以及光伏电站涉及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方的关系,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厅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及指导。
专此函达。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耿园园,020-83138598)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