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1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落实工作,我局组织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研究编制了《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4,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邮编510031。
电子邮件请发至:nyjdlc@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