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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0-06-15 10: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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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人案函〔2020〕5号(B类)

田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一)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予以推进,出台《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组织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和渗沥液设施整治专项工作。目前全省共建成运营148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填埋、焚烧),总处理能力13.405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60%),数量和处理能力多年居全国首位。在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时,我省注重推广使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在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中共有12个项目评获3A等级(最高等级),占全国总量1/3。

  (二)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为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省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提出三年建设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举措;同时出台《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建设技术指引》《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等多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技术指引,逐步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体系。近年,我省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截至2020年2月底,全省已建成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79座,处理能力达到2541.79万吨/日,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位。

  经前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运行分析,初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吨水电耗与设计规模总体呈负相关,但设计规模超过20万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吨水电耗规模效应不显著;二是不同主体工艺下吨水电耗随排放标准的变化存在差异。

  二、我省高度重视标准制定工作

  为适应和满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求,近年我省切实加强在环境保护产品、环境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领域相关标准的制订工作,先后出台了《工业锅炉节能降耗技术规范》《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52项节能环保产业相关地方标准。2019年下达《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理生活污泥技术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标准进行了修订,同时结合《广东省节能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16-2020)年》,开展了《广东省绿色数据中心能效等级规范》《纺织业(棉印染)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地方能效标准的前期研究工作,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您提出的加快制定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建议,我局十分赞同,接下来将启动《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源消耗限额》《广东省污水处理能耗限额标准》等两项标准的具体研究制定工作,为规范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用能,推动污染治理设施进步,引领环保行业节能减排作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能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焦镇雄 020-8313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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