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
二、电力处
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推进西电东送等电力合作。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石油天然气处
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四、新能源处
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推进全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
五、节能处
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有关工作。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承担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六、安全监管处
指导监督全省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省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