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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0-12-10 17: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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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电力函〔 2020 〕636号

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0〕56号)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请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我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依申请披露信息管理流程及细则,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附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0〕56号)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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