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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祖林书记赴汕尾检查督导海上风电安全生产工作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安全监管处 时间:2020-10-29 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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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省海上风电建设安全生产工作,9月15日,局党组书记张祖林同志带领安全监管处相关人员赴汕尾开展工作调研,检查督导海上风电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和海工基地、宝丽华甲湖湾电厂等项目建设情况。

  随着我国海上风电项目陆续开工建设,风电安装船事故频发。9月13日,中广核广东汕尾后湖500KW海上风电在单桩基础施工时发生一起起重船大臂折断事故,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为海上风电市场在此敲响了安全警钟。事故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张祖林书记带队前往汕尾陆丰碣石镇事故现场调研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项目公司相关情况汇报,同时就在建项目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张祖林书记在检查中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照海上风电事故案例未雨绸缪,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预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先进科学手段和设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地市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电力行业的规划布局、勘察设计、建设运行等活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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