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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643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时间:2022-06-21 1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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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的提案》(第20220643号)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积极支持阳江市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加快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截至去年底,该市已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350万千瓦,占全省总投产装机的53.7%,是我省海上风电发展重点区域,在场址资源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等政策文件,建立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推进珠西产业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同时,在《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提出实施海工装备重点工程,以阳江为主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在《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将阳江市列为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地市,明确以阳江市为依托建设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重点推进阳江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基地;二是强化海上风电规划场址资源储备。在前期规划1000万千瓦场址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同意将新摸查的三山岛场址、共1000万千瓦增补纳入省海上风电规划,为阳江海上风电发展提供场址储备;三是推动海上风电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发展。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企业法人+联盟”形态整合行业产业链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聚焦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突破制约制造业发展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支持建设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阳江分中心,聚焦支撑结构、新材料和风机及大部件,核心施工装备、施工工艺和方法标准化,风、浪、流、地质等创新监测与勘察技术开发及大数据系统和并网输电技术等三大研究方向;设置“海上风电”重点领域研究计划支持阳江海上风电技术发展。截至2022年1月,省科技厅共支持阳江海上风电实验室4个项目、共1140万元,加快了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的落地转化;四是强化产业资金扶持。利用先进装备、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海上风电装备产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如省先进装备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支持组建广东(阳江)风电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风电装备制造、广东润龙铸造有限公司风电等项目加快发展;从201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 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上风电等海洋六大产业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其中4100万元支持阳江海上风电项目科技创新研发;五是加强海上风电产业规划与资源要素保障。将海上风电产业纳入省重点支持海洋六大产业之一,其中《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强化项目用海等要素保障,已完成对阳江阳西、南鹏岛等海上风电项目用海批复,并积极指导风电企业合法合规申报用海,对新型漂浮式风电用海的确权方式进行探索性研究。同时,按照《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围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考虑清洁低碳能源开发以及能源输送、储存等基础设施用地用海需求。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提出科学有序推进近海风电场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深远海风电开发,支持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基地等基地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六是开展产业招商系列推介活动。建立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招商引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编制产业链招商地图,搭建与跨国企业交流平台。

  去年来,按照省政府关于打造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有关部署,省有关部门已指导阳江市编制了《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规划》,由阳江市印发,并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在基地项目建设、场址资源储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建设。

  一是加快推动阳江风电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阳江市落实好《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重点针对海上升压站、主轴承、齿轮箱、新型材料、海上施工运维设备等企业开展招商,补齐产业链和供应链短板。同时,督促指导阳江市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落地,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争取项目尽早投产。

  二是加强阳江海上风电场址资源储备。积极协调国家能源局尽快批复同意我省将新摸查的阳江三山岛场址增补纳入省海上风电规划,组织阳江市做好项目业主配置等工作,推动项目尽快核准、尽早开工。

  三是加强阳江海上风电用地、用林和用海要素保障。积极指导阳江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海上风电建设需求,落实空间布局。在开展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修编时,充分考虑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需求,为产业发展预留空间。实施好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海上风电产业创新发展。指导帮助用海风电企业上报用海申请,努力优化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相关项目的用海方案,全力做好资源要素服务保障。

  四是积极支持阳江海上风电技术、产业创新。科学合理布局与实施“新能源”重点专项,重点开展低风速、大容量、抗台风、防盐雾风电机组技术攻关;发挥重大科研创新平台作用,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积极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落地转化;坚持点式突破与链式创新相结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

  五是积极指导阳江市加快推进阳江港海上风电配套码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指导开展海上风电环境影响评价,解决海洋环境问题,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缓解海上风电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明祥,020-8313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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