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征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能耗“双控”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明确须推动区域范围内数据中心集聚发展。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明确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地区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按照国家部署,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须向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聚,数据中心集群外其他城市原则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布局边缘数据中心。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742号)中,明确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对于在国家枢纽节点之外新建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发改高技〔2022〕66号),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围绕韶关数据中心集群,积极承接广州、深圳等地实时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
我们积极支持梅州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数据中心有关规划布局要求发展数字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对于符合要求的数据中心项目,我们将积极予以能耗保障。此外,对于五华县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项目,我们将在梅州市能耗双控考核中对相关项目能耗予以扣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帮镇,020-8313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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