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能源局 > 部门管理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综合处 时间:2022-01-30 15:03:43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广东省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能源管理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听取全局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汇报。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强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推进能源现代化治理。

  2.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局党组部署,提前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局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作出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评价检查。

  (二)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能源体制机制。

  1. 持续推动放权强市。持续加强对地市有关部门承接我局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和监督,赴惠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跟踪掌握工作情况,综合评估“放权强市”改革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深入推进和完善“放权强市”工作。

  2.积极推进电力、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全年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约2950亿千瓦时,约占省内购电量70%,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00亿元,平均降价3.4分/千瓦时;推进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进入市场。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实施方案及交易规则,推动形成发电成本与用户价格联动机制。10月起落实发电企业基准电价上浮政策,11-12月启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可疏导发电成本约30亿元。现货市场启动以来,省内非计划停运机组基本清零,有力缓解了全省用电紧张局势,有效保障了全省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管网运营管理机制,减少供气层级,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

  3. 大力优化能源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广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广东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牵头组建了以广东省能源局为组长单位的广东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积极推动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平台建设,借鉴推广广州市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四办”举措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了我省用电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用电办电的获得感。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区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凡是符合规范性文件特征的,一律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编制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运输船舶LNG加注站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按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全年重点完成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2.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定并公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畴,并实行动态管理。遵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必须经过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积极主动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升决策参与度和公信度。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广泛征求《广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供应保障实施方案(2021-2030年)》《广东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广东省天然气高质量发展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等约20项决策意见,积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动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三是建立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能源领域专家学者在局重大行政决策上的智力支撑作用,成立广东省能源专家委员会,由国内能源相关领域或行业具有较高学术地位或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1.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根据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修订出台《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流程指引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按照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清单要求,推动购买一批执法装备,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开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则》,依照合法性和规范性标准评查执法文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 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管。一是完善制度文件。动态更新《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对象库》和《广东省能源局随机抽查人员库》,制定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二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力督促检查对象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和合理利用能源,在局内抽取执法人员,依托省节能中心专业技术力量,随机开展节能监督检查6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37家,对部分企业未办理节能审查等违法违规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河源电厂二期、晶科电力台山北陡30MW渔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等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检查,对部分项目建设规模与核准备案规模不一致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进项目合法合规建设。三是加强能源领域招标投标随机监管。联合电力、油气行业熟悉招投标业务的专家对“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项目”和“500千伏闽粤联网(广东段)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发现招标人未按时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已要求其及时补交。

  3. 加强节能监管。一是加大节能审查力度,由程序性审查恢复为实质性审查。坚持“有保有压”,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要求,以及无能耗指标来源的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坚决不予支持;加快存量违规高耗能企业整改及恢复生产运营,抓紧时间推进新上一批能耗强度较低的非“两高”项目,想方设法支持相关强链补链延链“两高”项目建设。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节能监察。对六大高耗能、纺织印染、造纸等8个行业63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拉网式”全面排查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和能耗限额标准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强违法违规用能项目整改,对135家未批先建等项目采取停产、限期整改等措施,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联合省统计局等部门分三个工作组对21个地市开展能耗双控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现场督促检查,并实地抽查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4. 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赴9个地市实地开展保供电督导工作,督促企业优化机组设备检修调度安排,强化优化电力运行调度,统筹抓好电力企业安全、电网管网安全运行和全社会安全保供。积极开展局内联合检查,对油气输送管道、海上风电等电力建设工程及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开展2次大面积停电事件等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做好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风险点危险源355项,识别高后果区783处,督促落实管控责任、措施和预案。按照省成品油专项整治等工作机制任务分工,会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及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捣毁非法加油点2305个,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4.36万吨。

  (五)强化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监督。

  1.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2021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3件,办理过程中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办的建议提案满意率为百分之百。

  2. 严格接受行政监督。把迎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规范资料收集、审核、送达全流程管理,围绕能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累计提供四批165份调阅资料,确保资料准确全面、送达及时有效。积极参加督察组问询谈话,围绕能耗双控、“两高”项目管理、节能审查、能源结构调整等工作,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夸大成绩、不遮掩问题、不避重就轻。

  3.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勤打电话、真诚沟通、深入研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推动矛盾化解。2021年共办理9宗群众信访事项,所有事项均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办理,到期办结率达100%。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省能源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共办理34宗依申请公开事项,到期办结率达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培训提升法治思维。组织局干部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局新增10名执法人员。采用委机关与局机关统筹推进模式,全省能源系统范围内开展2期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重点讲授信息公开、信访案件办理要点;积极参加省发展改革委举办的法律专题培训,学习《行政处罚法》等重点内容。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和具体实施措施。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保障服务全省能源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这一主线,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扎实的作为,全面提升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能源工作筑牢法治根基。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力推动: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揽,推进能源发展为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引,为我们站稳人民立场、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指明了前进方向,要在推进法治为民中深化理解和把握。严格以人民为中心制定规范性文件,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局制定各项制度文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监管、加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以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基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每年组织开展二期以上法治专题培训,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局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推动局党员和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