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罗沛强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甬莞高速(东莞段)扩建或增设服务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在“赤山服务区”增设加油站指标的事项
(一)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于2007年实施后,我省执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中“高速公路加油站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即4座)”的技术标准。2020年7月,原《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仍继续沿用。2020年12月,商务部出台《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通知各地在未出台新管理规定之前,参照此前审批条件执行。
(二)甬莞高速全长约440公里,目前设置服务区加油站9对,已达高速公路加油站布点上限。“赤山服务区”位于甬莞高速,东行距离沥林服务区约15公里,西行距离大岭山服务约36公里,若新增设加油站则不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二、关于放开粤港澳大湾区“每100公里高速公路不超过2对加油站”布点政策限制的事项
(一)《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由商务部批准实施。我局已于2021年8月向商务部报送《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石油成品油流通“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粤能油气函〔2021〕65号),建议商务部修改完善《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放宽加油站布点密度要求。
(二)我局也正在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立法工作,并争取将加油站布点密度等相关事宜一并列入。
专此函达。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庞子铃,020-8313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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