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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第602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09-18 19: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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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能人案函〔2021〕22号 ( A类)

何坤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以更加积极的目标和措施推动光伏发电发展,大力提高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契合当前形势需求,为我们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参考。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大,随着用地和生态环保政策趋紧,可开发地面集中式光伏的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分布式光伏发电靠近用电负荷端,应用场景多,建设周期短,发展潜力巨大。“十四五”期间,我省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的思路,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前期,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组织各地申报试点方案,各地积极响应,报送规模可观。从近期国家能源局公布结果来看,“十四五”期间分布式光伏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分布式光伏点多面广,建设环境、运营和接网模式多样,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规范发展成为行业迫切需要面对的课题。近期我省正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开展分布式光伏调研工作,梳理分析分布式光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国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省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正在研究酝酿中。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并网问题,我局经核实了解该公司拟利用自有土地和屋面约11万平方米建设10MWp光伏发电项目,以10kV电压等级分两点接入内部配电系统,两点接入容量分别为6MWp和4MWp,并提出按照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模式运营。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探讨研究。考虑到水泥行业为高耗能行业,利用光伏发电符合节能降碳要求,也可一定程度缓解企业用电紧张,依据《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等现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对该公司提出的接入方式原则上予以支持,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一、单点接入容量小于6MWp。

  二、该水泥公司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承诺文件支撑证明光伏项目使用土地均为该企业自有,且在厂区红线内。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 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耿园园,020-8313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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