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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5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1-06-21 19: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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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人案函〔2021〕20号 (A类)

龚艳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保障电源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广东电网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广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好,电力需求稳步增长,用电量年均增长6%左右。广东电网是全国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的省级电网,全省电力负荷密度日益集中,电网结构日趋紧密、运行难度大,加之广东沿海地区极端灾害天气频发,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加强保障电源和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对切实提升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广东电力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问题和相关解决建议十分中肯和必要。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坚强局部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省正按国家部署,结合广东实际,积极组织实施保障电源建设相关工作。

  一、做好保障电源建设规划

  省正在编制《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坚强局部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建设“重点保障、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建成完善“本地电源分布平衡、应急自备电源托底、应急移动电源补充”的负荷中心和特大型城市应急保安电源体系,提升在极端状态下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十四五”初期,广州、深圳完成坚强局部电网建设;2025年前,珠三角地区坚强局部电网基本覆盖,粤东粤西沿海重点城市力争初步形成。

  二、提升抗灾保障电源能力

  合理选择抗灾保障电源形式,按照改造为主、必要时新建的原则,积极构建各地市保障电源体系。结合坚强局部电网规划建设,抗灾保障电源应具有孤岛或黑启动运行能力,适应电网解列运行后孤立电网安全供电的需要。因地制宜利用抽蓄机组、水电机组、燃气机组、储能电站等完善抗灾保障电源支撑体系,满足抗灾保障电源多样化要求,避免依赖单一性质电源。统筹考虑系统安全、抗灾保障及运行灵活性等方面,优先选用小容量机组(40万千瓦及以下)。

  三、确保抗灾保障电源规模

  各地级市抗灾保障电源规模不低于当地目标重要用户的保安负荷需求,力争达到坚强局部电网覆盖范围内最大负荷的30%。要求新建燃气机组应具备FCB功能和孤网运行能力,要求供电珠三角中心城区的分布式气电具备黑启动运行能力,确保城市核心区域、重要负荷的稳定电力供应。

  四、优化抗灾保障电源布局

  分层分区接入电网,统筹电源规划建设,远近结合消除抗灾保障电源布局盲点。本地抗灾保障电源宜就近接入中心城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提升坚强局部电网防灾抗灾的灵活、坚强和协同水平。广州、深圳、珠海以及中心城区位于强风区的地市具备黑启动功能的本地保障电源数量不少于一座,就近接入中心城区电网,以切实发挥抗灾保障作用。加快湛江、茂名、汕尾地区抗灾保障电源建设,实现抗灾保障电源21个地市全覆盖。

  五、完善用户应急保障自备电源配置

  督促推动纳入局部坚强电网的用户完善汽、柴油发电机、不间断电源(UPS)等应急自备电源配置,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用户全部保安负荷正常启动和带载运行的要求,使之具备极端状态下安全自保能力。2021年底前,广州、深圳、珠海坚强局部电网保障范围内重要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合格率100%;2022年底前,全省坚强局部电网保障范围内重要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合格率达100%,重要用户全部具备极端情况下的安全自保能力。

  六、攻关先进应急保障电源技术

  研发清洁、高效、运行方式灵活的分布式能源机组,加强先进储能技术基础研究,推动电厂电池储能系统建设,保障黑启动需求;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容量移动应急发电装备,配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便携式可移动UPS电源装备;推进核心电源技术自主研发和装备国产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琼旎,020-8313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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