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能源局 > 部门管理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1-06-11 16:24:44
字体: [大] [中] [小]

粤能人案函〔2021〕12号(A类)

陈公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项目2021年开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梅州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电网公司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位于我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由省能源集团下属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省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电厂一期工程于2016年建成投产发挥效用,二期工程省已支持纳入《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展前期工作项目。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部署,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电,合理适度发展支撑性清洁高效煤电,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多元化电力供应保障体系。大埔电厂二期工程利用现有厂址预留土地及一期的公共设施进行建设,投资省、见效快,其建成投运可及时有效发挥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满足我省及梅州市“十四五”期间的电力需求,电厂扩建后带来的规模化电煤运输需求也可为大埔至潮州疏港铁路的建设提供支撑,带动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和粤东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省支持将大埔电厂二期工程列入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已将其上报国家能源局争取列入国家电力建设“十四五”规划。

  按照国家煤电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煤电项目须列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才能开展相关工作,为此,省领导同志和梅州市领导同志都亲自带队赴国家能源局沟通衔接,争取大埔电厂二期项目列入国家电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省、市能源主管部门也积极跟进争取。梅州市全域都属原中央苏区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提出的支持将革命老区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条件后尽快启动建设,按照“有序规划建设支撑性清洁煤电项目……保障革命老区能源供应稳定”的要求,结合当前我省电力供应紧张情况,近期省政府正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去文,请求国家支持解决广东电力供应紧张问题,支持将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等位于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的煤电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核准开工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积极跟进省政府上报文落实情况,争取国家尽快同意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纳入国家电力建设“十四五”规划,支持该项目尽快核准开工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树林,020-83133358)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