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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20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06-04 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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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政案函〔2021〕14号 (A)类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提案》(第2021032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我省能源结构调整和推动绿色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决定利用我省海洋风能资源丰富的禀赋优势,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推动项目规模化开发和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同时,支持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其他海洋能源的示范开发利用。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快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支持海上风电建设及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系列支持海洋能项目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在《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中提出支持海上风电施工运维装备等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在《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提出实施海工装备重点工程,将海上风电施工平台、运维装备、智能无人装备等纳入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来抓,打造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在《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中将海上风电、海洋能纳入广东省新能源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提出实施海上风电领跑工程等;同时,在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已过省政府常务会议,拟于近期印发实施)中提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部分项目实行财政补贴、修编省海上风电规划、完善创新开发管理模式、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聚发展和海洋综合开发利用等七项工作任务。

  (二)高度重视海上风电、波浪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工作。省已将海上风电产业纳入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18 年开始,每年省财政安排3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包括海上风电在内六大海洋产业发展。据统计,2018年至 2020年,省财政共支持1.9亿元资金用于19个海上风电、波浪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其中: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牵头研发的大型半潜式海洋波浪能发电技术与装备“舟山号”于2020年6月底在珠海交付使用,该项目已获得2019年广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研发的500千瓦鹰式波浪能发电技术已获得多国发明专利,取得了国际船级社认证,实现了波浪能发电技术在近海和远海并网应用示范;同时,该所牵头研发的全国首座半潜式波浪能养殖网箱“澎湖号”于2019年6月底在深圳交付使用。

  (三)加强现代能源领域科技攻关。2019-2020年组织实施了“现代工程技术”“新能源”重点专项,设立智慧电力工程、海上风电等专题,围绕智慧电力柔性互联、电力源网荷储智慧联动运营、海上风电装备等关键技术,开展海上风电与大规模外来电力的配合利用技术、提高海上风电开发利用和电网安全稳定性的电网柔性互联等研究。

  (四)推动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建立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围绕广东省重点海岛海洋产业发展、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发展、海岛波浪能开发利用规划等研究;布局建设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阳江、汕尾海上风电分中心,重点组织开展风机基础型式、漂浮式风机基础、柔性直流送出、发电侧配套储能等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创新应用;推进海洋工程创新平台建设,2018年培育组建了广东省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2021年组建了广东省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

  (五)推动建立广东海上风电大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由我省海上风电技术支撑单位(中能建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负责建设管理,实现项目数据统一管理,整合共享海洋水文、气象、生态等基础数据,为项目建设和后期运维提供支撑。

  (六)支持和推动海洋综合开发。研究和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能源岛建设、观光旅游、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相结合,提高项目综合收益,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优先保障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用海需求。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印发了《广东省项目用海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项目用海审批手续更加简化、审批时间大大缩短,有效地保障了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专人负责、挂图作战,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用海审批取得进展。截至 2020年底,省自然资源厅共批复中广核惠州港口一海上风电场、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三四五期等12宗海上风电项目用海,总装机容量408.79万千瓦;批复大万山波浪能示范工程项目用海173公顷,保障了珠海万山国家级波浪能试验场顺利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接下来,我们将围绕您提出关于建立海上可再生能源大数据平台、加快完善海洋能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海洋经济活动深度融合、推动多元化海岛开发利用和建设智慧海洋网络等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动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加快完善以风机整机和配套设备制造为主的海上风电全产业体系,推进海上风电机组向大容量、智能化、抗台风方向发展,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以海上风电为代表的海洋可再生能源的产业集群。二是做好《广东省海洋观测网规划(2021-2025 年)》的编制工作,为建设基于海洋能源平台的智慧海洋网络、海上可再生能源大数据平台奠定基础。三是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推动出台海洋能发电相关电价政策。按照定价管理权限,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波浪能、温差能等其他新能源上网电价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四是继续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现代工程技术”“新能源”等重点专项,加快推动现代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五是持续推进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行业科技创新活力,提升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六是探索并推广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观光旅游、能源岛建设等综合开发利用,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打造部分综合示范项目。七是研究出台省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将珠海万山岛波浪能综合实验场打造成为国家级波浪能综合试验场平台。目前该项目国家已立项,并完成174公顷海域申请、1600平方米岸上机房土地划拨、2台500kW波浪能发电装置建设及测试场基础设施配套。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明祥,020-8313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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