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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闭会期间第601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06-03 11: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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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政府: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闭会期间,周晓云、郑镇宏、徐若清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潮州市建设绿色新能源复合项目基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以更加积极的目标和措施推动光伏发电发展,大力提高光伏发电规模。

  一、加强规划引领

  我省正在编制的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均对光伏发电发展任务进行了规划部署,“十四五”期间,我省光伏发项目开发建设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支持光伏与农业、渔业的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支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十四五”期我省将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

  同时,2020年9月我省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发改能源〔2020〕340号),对未来五年包括太阳能产业在内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路径,请你市落实属地责任,抓好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服务。

  二、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综合效益

  当前我省土地资源紧缺,提升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复合型光伏发电是推动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重要路径。潮州市鱼塘资源丰富,具备发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条件,建议潮州市科学论证,在不影响渔业生产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安排。当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方案,请结合光伏项目开发,结合综合用能需求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推进多能互补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鼓励各地组织开展整县(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结合农村屋顶和园区厂房资源及电网接入等相关条件,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三、做好2021年项目建设和2022年项目储备

  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对风电、光伏发电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保障机制,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为完成省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须的新增并网规模,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项目为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的项目,其中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2021年我省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项目需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建议潮州市摸清土地资源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加大支持配合力度,为项目开发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专此函达。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耿园园,020-8313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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