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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06-01 1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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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人案函〔2021〕10号(B类)

崔云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担杆南片区海上风电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能源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广东海事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展海上风电是我省利用海上风能资源禀赋优势,加快广东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和相关产业做大做强。2018年国家批复同意《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珠海市共规划海上风电场2个装机容量50万千瓦,前期已核准珠海桂山一期示范、桂山二期、金湾等3个项目。目前已建成投产2个项目装机容量42万千瓦,珠海桂山二期项目正加快建设,预计今年底建成投产。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我省于2019年7月启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于2020年8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顺利通过国家技术组审查,目前国家尚未公布。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珠海担杆南片区海上风电项目场址涉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万山群岛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考虑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去年底已完成调整并上报国家,根据评估调整工作规则,未能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广东海事局提出,该项目场址位于大担尾水道口门处,建设海上风电场对大担尾水道船舶进出产生较大影响,且该场址与广东海事局公告的珠江口临时2号锚地和临时3号锚地存在重叠,场址东北端还有海底光缆,东南部为海洋倾倒区,场址调整难度较大;另外,南部战区作战局提出,该项目场址位于南海舰队训练区内,对舰船航行及军队训练产生较大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然资源、海事部门以及战区提出有关意见,进一步做好场址规划研究及优化调整工作,在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意见后再考虑将其新增列入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并同步推进项目送出线路、登陆点规划等相关工作;同时统筹研究外伶仃岛、担杆岛等旅游海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解决海岛供电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能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明祥,020-8313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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