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5〕11号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关于申请核准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的请示》(深供电函〔2025〕2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满足粤东清洁电力送入深圳负荷中心消纳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441300-60-01-642115)。项目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大鹏新区,惠州市(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站扩建工程
500千伏坪山(屹百)站扩建3个500千伏出线间隔,本期至500千伏深汕站双回线路出线侧各装设1组120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
(二)线路工程
1.新建500千伏深汕站至坪山(屹百)站双回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度约2×147.3千米。
2.本期将原500千伏大亚湾核电站至鲲鹏站线路鲲鹏侧改接至坪山(屹百)站,新建线路长度约6.2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7044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4089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500千伏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等16项工程补充纳入“十四五”电力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3〕2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500001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复函》、《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复函》、《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复函》(深汕管函〔2024〕341号)、《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反馈〈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意见的复函》、《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惠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市能重函〔2024〕111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项目核准报告初审意见的函》(深发改函〔2025〕83号)以及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同意500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惠州段)上报核准的复函》(惠市能重函〔2025〕2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