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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6-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02-26
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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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联系电话:020-83133023)。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委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展目标服务。工作中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一事一审查”的原则,注重从源头管理。建立了日常办文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在文件起草过程确定信息是否公开属性,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委落实接收申请、办理、答复、留存等一系列流程,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登记回执、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等各类格式文书。

  (一)完善信息公开网络载体一是进一步发挥我委门户网站传播优势,快速、广泛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在网站主页面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审批目录、项目告示、招标采购、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对我委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策法规文件及时公开。同时根据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委门户网上新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专栏,向社会公布我省PPP项目库的推荐项目、储备项目及一些项目案例。2015年,委门户网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53条(包括各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的信息);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建议信息共660条,均全部答复,其中398条通过网站平台答复,262条通过电话、邀请面对面沟通等方式答复。二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工作,将我委网上办事窗口政务公开栏目与我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的数据实行共享。三是将我委网上办事窗口和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部链接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的分站点页面。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发言人、民声热线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重大政策和动态信息。在媒体上发布了《广东省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广东公布三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等96篇新闻稿件,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我委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重大措施和活动。邀请媒体参加听证会、通气会,利用媒体报道形式,进一步公开我委行政管理的过程和信息。

  (三)办好依申请公开事项。2015年,我委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69宗,其中,通过信函申请43宗,网上申请26宗。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拆迁计划、收费文件、行政复议和价格举报办理情况等内容。全年函复信息公开申请50份,到期办结率达100%。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受理、审查、答复程序;在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以“公开为原则”,规范化、合法化,尽量做到令群众满意。为减少误解,对于不属于我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也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灵活化解矛盾。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各相关处室依照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外,主动公开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情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情况以及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情况。二是整合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资源。201311月,我委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网络媒体的通知》(粤发改稽察函〔20133606号),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络媒体广东投资招商网调整为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并从201511日起实行。是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作为全省招标投标集中监管平台和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平台,对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进行网上全程信息发布。据统计,自“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启用至今,全省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共发布招标核准信息11000多条,1700余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注册,共发布各类招标投标相关信息50000余条,网页点击率超过600万次,有效加强了全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了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促进了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社会反响良好。

  (五)推进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广东省定价目录》修订版情况。20157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642号)发出后,我委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配合省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结合定价权限的调整变化,全面清理废止了一批价格管理政策文件,公开我省放开、取消、下放的价格事项清单,确保新修订的定价目录平稳实施。二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5年以来,我省大力清费减负促进企业发展,取消、停征或免征了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修订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并开展专题宣传报道。三是公开价格政策及价格标准。在我委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开价格收费政策文件及价费标准,截至1231日共发出通知公告120份,并及时更新“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变化的数据。四是更新教育、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了我省已放开取消的病历等医疗服务事项清单。20158月中旬,按定价目录修订版要求放开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我委及时更新了相关信息。五是公开价格执法动态。2015年以来,我省公开价格执法规章29个,发布资源、医疗、通信、交通、涉企等专项价格检查的执法动态8条,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规定》,公开49个行政处罚决定。

  (六)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国家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提出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7天“双公示”工作。二是通过“信用广东网”向公众集中公示公开信用主体取得的许可、资质及表彰奖励信息,以及受到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或未履行生效裁判等失信信息;同时将可公开信息整合到信用主体信用档案,为公众提供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12类重点人群“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目前“信用广东网”已归集33个部门156类约8000多万条数据,可公开信息约占已归集信息的88%,网站日查询量达7万多次。三是引导和推动政府部门、新闻单位等通过门户网站、各类媒体等渠道依法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四是率先与“信用中国”网和国家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对接,向“信用中国”网推送我省有关信用信息数据。

  (七)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5年,我委作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我委部门预决算信息。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其中“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逐项细化说明。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办理答复公开的推进方式。对于有关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粤府办(20159号的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在研究申请人申请的具体内容及与其自身需求的关联性及相关方意见后确定具体公开内容。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我委为被申请人,复议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一件维持我委的具体行政行为,另一件在审理过程中。 2015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我委为被告,一件诉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另一件案件在审理过程中。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依国家和省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5年,我委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人员不足、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2016年,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将信息公开和日常办公紧密结合。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我委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