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本部门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概 述
2008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建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委召开专门办公会议,研究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委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推动、指导、协调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中心配合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编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配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工作;法规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保障及合法性审查工作;监察室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及受理答复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举报、投诉工作。各处室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公开的程序、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规范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委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及时在本委门户网站上网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本委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四个栏目,并将相应信息组织上网公开。同时,为方便社会公众申请本委政府信息,提高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效率,我们开设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受理、经办、答复信息申请。指定了本委信息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为方便社会公众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们还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和传真。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委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本委根据工作职能,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加大投资、扩大内需,抗震救灾、宏观调控等主要工作职能,积极公开产生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按《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外)。 2008年,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一是在本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5条(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并把2006年至2007年已产生的政府信息经过编排、保密审核对外公开252条;二是在本委门户网站《工作要闻》等栏目及时公开委领导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工作动态信息1700多条;三是在本委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注的新开工项目公告信息107条,项目审批、核准信息85条,通知公告信息24条。四是在本委门户网站开设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处室导航等业务经办信息栏目,及时公开此类信息,方便社会各界办理业务工作需要。
此外,还采集上网宏观经济形势、投资招商政策、体制改革等方面国家和省的经济信息19752条,便于社会各界集中查阅这方面信息。我们还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灾后重建》等专栏,分别发布工作信息40条和7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本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通过本委专设的《政府信息公开》邮箱提交的14件,通过传真形式提交的申请2件,当面递交的申请3件。另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平均每天接到各类咨询电话约7个。对所有收到的申请我们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按规定送达。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也及时向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依国家和省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委任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为了方便社会各界申请政府信息,本委一般对于公开申请政府信息所需费用不超过10元人民币的给予减免。2008年本委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尚存在认识不够,经验不足等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总结,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不断学习,认真执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二)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处理流程,梳理整合委机关各处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要求提供,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功能完善。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加强本委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办理、在线答复等有关功能,更好地发挥本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转变观念,增强机关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公务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横向和纵向的交流沟通,学习国家发改委和兄弟省市先进单位经验,及时和他们加强交流,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www.gddrc.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联系电话: 020-83133023 ;电子邮箱:gddrc@gd.gov.cn)。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