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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A)类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时间:2022-06-29 17: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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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人案函〔2022〕165号

朱庭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韶关市创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广东碳中和研究院(韶关)以广东实验室标准和目标规划筹建”的建议

  (一)支持广东碳中和研究院(韶关)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近年来,韶关市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资源、区位等优势,通过引进科技人才、布局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大数据产业等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这是“双碳”目标下实现产业转型发展的一个新路径和新模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省财政给予启动经费支持,经认定为省新型研发机构且评估优秀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补。省有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广东碳中和研究院(韶关)按要求申报成为省新型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予以资金保障。

  (二)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科技支撑工作,支持广东碳中和研究院(韶关)以广东实验室标准和目标规划筹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科技支撑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10月出台的《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设置“碳达峰碳中和”专栏,提出开展低碳、零碳及负碳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加快出台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布局一批涵盖新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生态碳汇等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专项科技项目,推进相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三是积极推进省实验室建设,目前我省已建成10家省实验室,共25家实体。根据《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号)“省政府负责省实验室统筹规划,坚持省市共建、资源整合、多方协同”的规定,省实验室及分中心建设由省政府统筹,省有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广东碳中和研究院(韶关)按照相关规定以广东实验室标准和目标规划筹建。

  二、关于“支持韶关市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代表所提建议对我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并已在我省“双碳”文件中有所体现。2022年2月,由我委牵头起草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部署推进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创新,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产业规划布局、资源能源禀赋、主体功能定位和碳排放趋势等因素,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城镇、乡村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为全省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省级层面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等任务举措。下一步,待国家正式启动“双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后,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申请支持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地区创建碳达峰、碳中和试点。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星玥,8313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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