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新能函〔2020〕625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及《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0〕44号)要求,我省前期对钢铁、水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制糖、啤酒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开展了产品能耗限额专项监察。经现场监察,云浮市创东化工有限公司硫铁矿制酸吨酸电耗超限额,云浮市金泰化工有限公司硫铁矿制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超限额,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广顺新型墙体建材厂、清远市清城区金鑫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精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精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远市国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能耗数据无法溯源,视同超限额,现予以公布。上述名单内企业应在《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向《限期整改通知书》发出单位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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