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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9-12-12 14: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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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规定,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一是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范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将全省项目核准、备案办理时间分别压减为10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分别压减50%、40%。二是出台《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各部门在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10项技术性审查事项中落实试行承诺制,进一步明确承诺制实施的具体要求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代码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项目代码拆分单项工程编码规则(试行)》等,完善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四是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加快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相关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实现项目单位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投资项目统一登记赋码、项目核准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相关部门审批数据归集共享等功能,并与国家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交换。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诚信水平提高。一是完善“信用广东”平台建设。截至2019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入库数据7.31亿条,其中红名单数据370万条、黑名单数据293万条。“信用广东”网站累计访问量7.76亿人次。推动信用应用全覆盖,积极将信用信息嵌入各类系统平台,全省已有89个政务系统、业务系统、地市信用平台接入,累计调用次数超过9358万次。二是试点推行信用联合奖惩。创建“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在6个地市和11个省直单位试点实现自动推送核查信用信息、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集反馈实施情况,真正实现信用核查、联合奖惩与审批流程的无缝衔接。

  3.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省营商环境的50项改革举措。二是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建设,先后协调组织深圳、广州高新区(黄埔区)制定出台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实验实施方案。三是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4.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一是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我省建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统筹、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商务厅牵头、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清理自查。2019年上半年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设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坚决杜绝“单外有准入许可、单外有单”的现象。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联合省商务厅转发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职责明确、权责法定的行政机关。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夯实法治机关建设根基。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广东省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从制度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年度安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员。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立法保障改革。围绕我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改革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相关法规立法工作。2019年11月,《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改)》等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做好文件“立改废”。2019年我委制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6件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均严格履行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提请省政府公报统一发布等流程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有效期制度。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省涉及招标投标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拟废止29件,修改12件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拟废止7件,修改9件规范性文件。同时,开展了涉及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领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4.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修订我委《党组工作规则》《委务会议规则》,明确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委党组会、委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凡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主动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升决策参与度和公信度。2019年度我委在门户网站共公开项目审批前公示信息89条;组织召开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我委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需合法性审查后才可提交集体审议。四是实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机制。我委出台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产业政策、改革决策均提交专家论证。2019年我委牵头组建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推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共计38名作为专家委员,为我省的发展规划编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建立了项目计划申报、计划下达、事前监控、事中协同、事后监督、动态监测和系统评估的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正公开文明。按照国家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出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同步配套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归类指引”,对委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通盘设计。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动“放管结合”。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省政府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最新部署,2019年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工作任务,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强化各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升级,打造公示即时化、记录全程化、监管动态化的智能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1.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制定工作规范及年度办理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2019年,我委共承办全国人大、省人大建议共288件;全国政协、省政协提案共计298件,主办的建议提案满意率为百分之百。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版)》。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2019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27条。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全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2个。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19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4宗,到期办结率达100%。

  3.认真办理复议诉讼案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强化系统自我监督,促进系统规范运行的重要抓手。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委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提供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宗。严肃应对行政诉讼,2019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宗,均认真撰写答辩状、按时如质答辩,对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有本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司法审查,接受司法监督。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崇法信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统筹安排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制订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具体实施措施。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培训。2019年《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规先后出台,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新法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投资管理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此外,在全系统开展境外投资管理、价格成本监审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建立我委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庭审工作机制,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委干部职工通过法院现场旁听、观看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旁听案件庭审。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施法。

  加快推进《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进度,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改革工作部署,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组织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抓住决策重点环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拓宽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论证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修订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着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针对领导干部、委内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社会大众等不同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计划和方案,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强学习考核,严格落实省普法办关于法制学习任务及考试任务。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进普法与立法、执法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我委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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