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打开栏目列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公告

关于汕尾市下属区县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02-07-15 00:00:00

 

汕尾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汕尾市趸售县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的请示》(汕价函〔2002〕61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65号)的有关规定和省网销售电价调整后你市趸售电价降价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和华侨管理区的电价调整方案,在降低现行电价,保证城乡住宅电价降到0.79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调整后的电价(见附件)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按当月抄见电量)。
    二、因在本文下发之前所执行电价与批复电价不同而产生的电费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三、希望你市继续加强电价管理,进一步降低电价,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
    附件:
    1、海丰县电价价目表
    2、陆河县电价价目表
    3、陆丰市电价价目表
   4、华侨管理区电价价目表

海丰县电价价目表(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电价 城市建设附加费 合计
一、大工业
(一)基本电价
变压器容量 (元/KVA・月) 9.00  - 9.00
最大需量 (元/KW・月) 13.50  - 13.50
(二)电度电价 74.60 1.4 76.00
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85.60 1.4 87.00
三、商业电度电价 96.60 1.4 98.00
四、住宅电度电价 77.60 1.4 79.00
五、稻田排灌、脱粒电度电价 40.00  - 40.00
六、农业生产电度电价 70.60 1.40 72.00

    备注:
    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陆河县电价价目表(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电价 城市建设附加费 合计
一、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93.60 1.4 95.00
二、商业电度电价 121.60 1.4 123.00
三、住宅电度电价 77.60 1.4 79.00
四、稻田排灌、脱粒电度电价 40.00 - 40.00
五、农业生产电度电价 73.60  1.4 75.00

    备注:
    1、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

陆丰市电价价目表(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