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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03-10-21 00:00:00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粤价[2001]59号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关于对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实行收费的函》(广公(刑)字[2000]50378号)、《关于非刑事案件DNA检验收费申请正式标准的请示》悉。考虑到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没有专项经费,为弥补开展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的各项成本支出,经研究,同意你所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如附表,自2001年4月10日起执行。
    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属服务性收费,由检验鉴定单位向委托方收取。
请到我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按规定明码标价。
    附件:

非刑事案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

类别 收 费 项 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 轻微伤 人次 100 到医院查阅病历资料或出诊检验加收50元/次,交通费由委托方负责;所有检验含照相费用。 
轻伤 人次 180
重伤 人次 300
伤残鉴定 人次 350
文审鉴定 150
其他活体检验 人次 100
法医尸体检验 尸表检验 200 高度腐败尸体加倍收费,开棺检验含尸体解剖,所有检验均含死因报告费用。
尸体整体解剖 500
开棺检验 2000
颅像重合 600
病理组织切片 40
脏器硅藻检查 350
法医物证 种属定性 100  
各血型系统 80  
各酶型系统 100 单亲加50%
亲子鉴定 1100 父、母、子血样
1500 父(母)子血样
DNA检验 1100 样本
MtDNA检验 1500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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