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阳江站港公路阳春收费站车辆通行收费标准的复函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 粤价函[1997]444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站港公路阳春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阳府呈[1997]3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市交通建设,确保你市站港公路阳春至白沙段改建工程集资贷款偿还能力(该段全长45.8公里,一级公路,含漠阳江大桥,桥长606米),根据省政府粤府[1994]87号、粤府[1996]50号文精神,及省府办公厅粤办函[1997]508号、省计委粤计交[1994]388号文有关规定,同意站港公路阳春至白沙段改建工程竣工通车后,在该路段阳春收费站对过往机动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该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应专款专用,收费站除按规定比例提留管理费外,其余用于偿还站港公路阳春至白沙段改建工程集资贷款本息。收费站收费收入和使用的报表应于每年、季末后20天内报我局。
收费站提留管理费比例应于实施收费3个月后另文上报我局审批。
三、请通知收费单位到你市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并由你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收费站收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
阳春站港公路阳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车辆类型 | 收费标准 |
摩托车 | 2 |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 7 |
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15 |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 25 |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 30 |
军车及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救灾抢险车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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