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信用建设知识回复时间:2020-07-07 16:11:47
答:
一、按照国家信用网站现行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自企业申请资料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用网站完成信用修复工作。“信用广东”网同步国家修复结果需1个工作日,市级信用网站按各自网站工作机制执行,总时限不超10个工作日。
二、如“信用广东”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未在“信用中国”网公示,企业可按照“信用中国”网信用修复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信用广东”网信用修复申请受理邮箱:gdcredit@gd.gov.cn,邮件标题需写明企业名称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三、根据《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信用广东”网异议申诉办结时限视核查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29个工作日;
四、如企业确定公示的两单行政处罚信息为同一单,可同时对重复公示的两单处罚信息提出修复申请,使用同一申请材料即可;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该系统信用修复相关问题请径向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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