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6826号
省府办公厅:
为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142号)等规定,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现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省发展改革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等两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粤府法函〔2017〕1790号)的要求,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粤发改规〔2017〕14号)纸质文本一式一份、电子文本一式一份报送你厅,请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予以发布。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加耀,8313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