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项目公示

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核准前公示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2-08-29 15:26:49
字体: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

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揭阳港惠来港区南海作业区

建设期限

18个月

总投资

5亿元

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的30%为资本金,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2#港池34#泊位,新建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可同时兼靠2艘3000吨级化学品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297万吨,使用港口岸线270米。项目采用离岸式布置,包括工作平台和4个系缆墩,码头平台顶高程7.5米,通过栈桥联系码头后方,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为-14.3米。

  揭阳市政府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认定该项目为低风险。

审批处室

基础设施发展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676

电子邮箱

fgw_zhjt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8月31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